全國衛生產業企業管理協會會費標準及繳納辦法
全國衛生產業企業管理協會會費標準及繳納辦法
《全國衛生產業企業管理協會章程》規定,本會經費來源之一為會員會費。按照社民政部、財務部《社會團體章程和范本》,《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以及《關于進一步明確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的通知》要求,現就全國衛生產業企業管理協會會費標準及繳納辦法決定如下:
一、會費標準:
副會長單位:10萬元/年,常務理事單位:6萬元/年,理事單位:3萬元/年,普通會員單位:1萬元/年。
二、會費繳納辦法:
根據協會事業發展需要,團體會員原則上按屆繳納,一次繳齊。確有困難的,由繳納人提出申請,經協會會長辦公會討論批準,也可分次按年繳納。
團體會員單位在遇到重大問題時,對繳納會費確有困難的應書面申請,經會長辦公會研究,可酌情減免。
三、票據和會費的使用范圍:
協會在收到會費后,開據《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票據》。會費使用主要為:協會事業發展,為會員服務相關項目,補充常設機構辦公經費等。